股权抵押和质押区别
温岭律师事务所
2025-05-13
股权抵押与质押存在明显区别。
从概念上看,股权抵押是指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股权质押则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在权利性质方面,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股权仍由股东持有和行使权利;质押则需转移质物的占有,即股权凭证等交付给质权人。
从优先受偿顺序来讲,在企业破产等情况下,抵押股权的债权人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要在法定清偿顺序之后;质押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条件时也享有优先受偿权,且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
登记要求也有所不同,股权抵押一般需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强公信力;股权质押则必须办理出质登记,质权才生效。
风险程度上,股权价值波动对两者影响有差异,股权抵押时抵押物仍在股东控制下,价值变化风险需债权人关注抵押物状况;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占有质物,可对股权价值变动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股权抵押和质押区别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抵押和质押存在以下区别:
1. 定义不同:
股权抵押是将股权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但抵押期间股权仍归出质人持有。
股权质押则是将股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2. 占有情况:
抵押时,股权仍由抵押人占有。
质押时,质权人占有股权。
3. 生效条件:
股权抵押一般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以交付权利凭证或办理出质登记为生效条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 处置方式:
抵押到期,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一般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实现债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到期,质权人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质押股权的方式优先受偿。
5. 风险程度:
抵押中,因抵押人仍持有股权,可能存在股权价值变动风险等。
质押中,质权人占有股权,对股权的控制更强,风险相对集中于股权本身价值波动等方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概念不同:股权抵押是将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所有权仍归抵押人;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2. 生效条件不同:股权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中,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 权利性质不同: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仍对抵押股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处分权受限;质押期间,出质人虽仍享有股权,但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再质押。
4. 风险承担不同:股权抵押中,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股权实现债权;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通过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优先受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股权抵押与质押存在诸多区别。
股权抵押,是指将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仍保留对股权的占有和部分处置权,但一旦出现债务违约等情况,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股权以实现债权。
而股权质押则是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以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相较于抵押,质押中质权人对质押股权的控制更为直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两者在法律规定、生效条件、风险承担等方面都有不同。比如,股权抵押一般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而股权质押自交付质物时设立。从风险角度看,股权抵押后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权价值下降,可能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因占有股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总之,准确理解股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对于保障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从概念上看,股权抵押是指股东以其持有的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而股权质押则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在权利性质方面,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股权仍由股东持有和行使权利;质押则需转移质物的占有,即股权凭证等交付给质权人。
从优先受偿顺序来讲,在企业破产等情况下,抵押股权的债权人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要在法定清偿顺序之后;质押股权的质权人在符合条件时也享有优先受偿权,且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
登记要求也有所不同,股权抵押一般需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强公信力;股权质押则必须办理出质登记,质权才生效。
风险程度上,股权价值波动对两者影响有差异,股权抵押时抵押物仍在股东控制下,价值变化风险需债权人关注抵押物状况;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占有质物,可对股权价值变动采取措施降低风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关于股权抵押和质押区别的问题,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股权抵押和质押存在以下区别:
1. 定义不同:
股权抵押是将股权作为抵押物,为债务提供担保,但抵押期间股权仍归出质人持有。
股权质押则是将股权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
2. 占有情况:
抵押时,股权仍由抵押人占有。
质押时,质权人占有股权。
3. 生效条件:
股权抵押一般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股权质押以交付权利凭证或办理出质登记为生效条件。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4. 处置方式:
抵押到期,若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一般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抵押物实现债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到期,质权人可通过折价、拍卖、变卖质押股权的方式优先受偿。
5. 风险程度:
抵押中,因抵押人仍持有股权,可能存在股权价值变动风险等。
质押中,质权人占有股权,对股权的控制更强,风险相对集中于股权本身价值波动等方面。✫✫✫✫✫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 概念不同:股权抵押是将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所有权仍归抵押人;股权质押是出质人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以担保债务履行,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2. 生效条件不同:股权抵押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股权质押中,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 权利性质不同: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仍对抵押股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但处分权受限;质押期间,出质人虽仍享有股权,但未经质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或再质押。
4. 风险承担不同:股权抵押中,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股权实现债权;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通过协议折价、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优先受偿。✫✫✫✫✫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股权抵押与质押存在诸多区别。
股权抵押,是指将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这种情况下,股东仍保留对股权的占有和部分处置权,但一旦出现债务违约等情况,债权人有权依法处置抵押的股权以实现债权。
而股权质押则是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交付给质权人占有,以该股权作为债权的担保。相较于抵押,质押中质权人对质押股权的控制更为直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质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股权优先受偿。
两者在法律规定、生效条件、风险承担等方面都有不同。比如,股权抵押一般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生效,而股权质押自交付质物时设立。从风险角度看,股权抵押后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权价值下降,可能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股权质押中,质权人因占有股权,对公司经营决策可能会产生一定影响。总之,准确理解股权抵押和质押的区别,对于保障各方权益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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