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上了20天班社保公司说只承担这20天的剩下

公司的这种说法是不合理且不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只要员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就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当月的社保,不能以工作天数不足为由,让员工承担公司应缴纳的部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相关文章

徐汇区看守所地址 兰溪律师 舟山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文成律师 溧阳律师 温州龙湾法律咨询 衢州市律师网 杭州市上城区刑事辩护律师 龙港市律师 海盐县律师 嘉善县专业刑事律师 江山市专业刑事律师 绍兴市上虞区取保候审律师 温州市龙湾区刑事律师咨询 台州椒江离婚律师 金华婺城房产律师 龙游房产律师 开化房产律师 温岭律师 兰溪律师事务所 杭州滨江法律咨询 绍兴越城刑事律师 台州刑事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 三门刑事律师 桐乡律师事务所 安吉交通事故律师 云和交通事故律师 金华婺城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江山律师 杭州余杭律师 衢州柯城律师 东阳律师 杭州西湖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西湖律师 杭州临平律师 乐清律师 杭州临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杭州余杭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衢州律师 景宁律师 温州龙湾律师 杭州富阳刑事律师收费标准 黄山律师 杭州钱塘律师 杭州萧山刑事律师收费标准